法简25则
法简25则 法增比丘 ಊಊಊಊಊಊಊ ಊಊಊಊಊಊಊ ಊಊಊಊಊಊಊ 1 与人相处犹如面对一面镜子,你对他苦着脸,他也会对你苦着脸;你对他微笑,他也会对你微笑。因此佛说:「不应以怨报怨,应以慈回报怨,此乃万古之常理。」佛又说:「以怨报怨,怨恨不能息;唯以慈回报怨,怨恨乃得息。」对人变脸不能改变他人,只会使情况更糟,但改变自己却能改变一切,而且会越来越平顺。 ಊಊಊಊಊಊಊ ಊಊಊಊಊಊಊ ಊಊಊಊಊಊಊ 2 强大的正念是当你面对人事与物时,都有正确的看法,不去分别,只接受它,并观察目标的本质是如此的无常相,烦恼并不同时生起,这样就不会犯戒。 ಊಊಊಊಊಊಊ ಊಊಊಊಊಊಊ ಊಊಊಊಊಊಊ 3 【清净道论】里提到:因为不忆念生灭,为相续相所覆蔽,故不现起无常相。因为不忆念数数之逼恼,为四威仪所覆蔽,故不现起苦相。因为不忆念种种界的分别,为坚实相所覆蔽,故不现起无我相。然而把握生灭破除相续之时,则依如实的自性而现起无常相。 ಊಊಊಊಊಊಊ ಊಊಊಊಊಊಊ ಊಊಊಊಊಊಊ 4 天天如理思惟:被执取为我身者;即地大:发、毛、爪、齿、皮、肉、腱、骨、髓、肾、心、肝、肋膜、脾、肺、大肠、小肠、胃、粪、脑;二十个部位而已。水大:即胆汁、痰、脓、血、汗、油脂、泪、淋巴、唾液、鼻洟、关节滑液、尿。 ಊಊಊಊಊಊಊ ಊಊಊಊಊಊಊ ಊಊಊಊಊಊಊ 5 一天又一天,往镜子里看自己,总觉得是我,但是静下心,盖住眼,往回头想,十年前。二十年前,你是这样的吗?当然不是,既然变了,那以前的我在那里?现在的我又是谁?答案你自己找。 ಊಊಊಊಊಊಊ ಊಊಊಊಊಊಊ ಊಊಊಊಊಊಊ 6 每人有不同习性,观照五蕴现象是无常,苦,无我是一致和必需做的。我们当知身是无常,眼耳鼻舌身是无常,色声香味触是无常,意门的根据地是心所依处,它是肉做的,故是身,所以意是无常,因此意所触的法是无常。然后眼耳鼻舌身意识都是无常,到此十八界皆是无常。我们天天不如理思惟,故见不到真相。 ಊಊಊಊಊಊಊ ಊಊಊಊಊಊಊ ಊಊಊಊಊಊಊ 7 我们若只浅显的观察,应可以得到一个结论,即是身体是我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