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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喻经译注

盐喻经译注 《中阿含.业相应品》,东晋罽宾三藏瞿曇僧伽提婆译,法增译注 我闻如是1。一时,佛游舍卫国2,在胜林给孤独园3。 我是这么听说的。有一次,佛游行到舍卫国,住在给孤独长者供养的胜林园精舍里。 尔时,世尊告诸比丘:随人所作业,则受其报。如是,不行梵行4不得尽苦。若作是说。随人所作业,则受其报。如是,修行梵行便得尽苦。所以者何?若使有人作不善业,必受苦果地狱之报5。 当时,世尊告诉诸比丘说:随各人所作的业,则受其果报。因此,不修习梵行便不得除尽所有的苦。如果说,随各人所作的业,则受其果报。这样,修习梵行便得除尽所有的苦。为何这样呢?假使有人作不善的业,必定受苦果或地狱的果报。 云何有人作不善业,必受苦果地狱之报?谓有一人不修身6,不修戒7,不修心8,不修慧9,寿命甚短10。是谓有人作不善业,必受苦果地狱之报。犹如有人以一两盐投少水中,欲令水咸不可得饮11。 为何有人作不善的业,必定要受苦果或地狱的果报呢?这是因为这个人不修身的善业,不修清净的戒,不修清净的心,和不修习智慧,而寿命甚短。所以说若有人作不善的业,必定受苦果或地狱的果报。就好比有人以一两盐投入很少的水里,要使水咸不可以饮用一般。 於意云何?此一两盐能令少水咸叵饮耶? 你认为如何呢?这一两盐能使水咸不可以饮用吗? (诸比丘:)答曰:如是,世尊!所以者何?盐多水少,是故能令咸不可饮。如是,有人作不善业,必受苦果地狱之报。 诸比丘答说:是的世尊!为何这样呢?盐多水少,因此能使水咸不可以饮用。这样,若有人作不善的业,必定要受苦果或地狱的果报。 云何有人作不善业,必受苦果地狱之报?谓有一人不修身,不修戒,不修心,不修慧,寿命甚短,是谓有人作不善业,必受苦果地狱之报。 为何有人作不善的业,必定要受苦果或地狱的果报呢?这是因为一个人不修身的善业,不修清净的戒,不修清净的心,和不修习智慧,而寿命甚短。所以说一个人作不善的业,必定受苦果或地狱的果报。 復次,有人作不善业,必受苦果现法之报12。云何有人作不善业,必受苦果现法之报?谓有一人修身,修戒,修心,修慧,寿命极长,是谓有人作不善业,必受苦果现法之报。犹如有人以一两盐投恒水中,欲令水咸不可得饮,於意云何?此一两盐能令恒水咸叵饮耶13? 还有,若有人作不善的业,必定要受苦果或现世的果报。为何说若有人作不善的业,必定要受苦果或现世的果报呢?这是因为若一个人修身的善业,...

正法的隐没---4

正法的隐没---4 僧伽护持正法的责任 在[中部]第1.46章里佛提到∶「我不会入灭,除非比丘、比丘尼、在家男众、和在家女众,能深入学习佛法,获得智慧,获得良好的训练,记牢教诲,精通教义,培育德行。学得佛法后,能教导他人,使它兴盛,弘扬佛法,解说深义,显示清楚;并能驳斥他人所持的错误教义,将正确的和令人获得安乐和自在的真理,传播到各地去。 我不会入灭,除非修行的生活已经盛行,受众人的欢迎和接受,不为人所轻视,直到佛法已经在人天之中传扬开来。」 为什么佛不会入灭呢?他的相还长住人间,他的弟子僧伽们还继续在四处弘扬佛法,他的道场还在修建,他的法还在流传,他的弟子们还在努力修习梵行,他的弟子们还在证果进入涅盘,因此佛还没有入灭。 回顾过去,我们看看世尊成佛不久之后,有一个夜晚,波罗乃国一个年青族姓子耶舍(Yasa)因为见到人间的众苦,极为烦恼,披着散髮,独自一人喃喃自语,在林中乱闯,佛陀见到后,安慰他,并为他开示离苦之道,耶舍就觉悟了,於是决定出家,他的五十四位好友看见耶舍出家,也决定出家,佛陀也为他开示离苦之道,他们都证悟后,连同耶舍与最初的五比丘,共六十位比丘僧,佛陀派遣他们四处去弘扬佛法。 然后佛陀对他们说∶「去吧!四处去向众人弘扬佛法,出於对世人悲悯之心,为了人们与天神众的利益,不要两人走在同一方向,比丘们!向他们宣说前善,中善,后亦善的佛法,文词及义理具足,向他们开示圣洁的生活,清净的梵行,那些众生眼里蒙上了尘埃,若不向他们宣说佛法,他们将要沉沦下去。我也正要走向勿鲁维拉,和胜南尼伽玛去弘扬佛法。」 在[大般涅盘经]里佛陀指示说∶「以下的七个原由将导致僧伽的长久利益,比丘众的增长是可预期的,他们将不会衰败∶(1)若比丘众定时聚会,并大量的比丘众共住;(2)他们处理僧伽事务,和平的共同聚会和解散;(3)若他们不增加新的戒条,也不废除现有的戒条,依循着已制立的比丘律修行;(4)若比丘尊敬,尊崇,敬爱,礼敬长老比丘,僧伽的耆老,和长者们,乐意听从他们的开示;(5)若比丘众不为贪心所害,导致再来投胎;(6)若比丘众乐于住在寂静,空闲,树林之处;(7)若比丘众修习培育正念,以使未来的比丘乐于前来,已来的比丘乐于安住。」 我们出家众肩披重担,生活在像法炽然于世的时代,缺乏护持,这不要紧,最要紧是不要被利养害了我们,断了我们累世所修的善根,那才是我们的大不幸。我们要知道佛陀只...

正法的隐没---3

正法的隐没---3 学习正法与律 在 [大般涅盘经]([长部]16经,及[增支部]4.180)里佛指示说∶「若某某比丘说∶我亲从佛处听言,我亲从佛处得到,这是法!这是律!这是世尊的教 法!这位比丘所说的话不要同意或反驳。不要同意或反驳后,仔细将他所说的用法与律对照,用法与律对照后,若发现他所说的不符合法与律,你们能下结论∶这位 比丘所说的不是世尊的话,他误解了。.....那你就要舍弃它。但是.....若他所说的符合法与律,你们将能下结论:这是世尊的话,这位比丘正确地明白 法与律。」因此每一位认真的修行人都应学习法与律。 在[经分别]与[犍度]已经对戒有足够详细的规定,但它们还是不能包含人事间每一种的情况。因此[大品]里佛订下四条标准∶ 「比丘们!佛所不反对者,若言∶“这是不许可的。”若它与世俗相违,与许可的相违,你们不能许可。 佛所不反对者,若言∶“这是不许可的。”若它与世俗相符,与不许可的相违,你们能许可。 佛所未准,若言∶“这是许可的。”若它与世俗相违,与许可的相违,你们不能许可。 佛所未准,若言∶“这是许可的。”若它与世俗相符,与不许可的相违,你们能许可。」 在[十诵律](卷49) 记载:「有五法:正法不灭不亡不没。有欲;利根;能诵义句,能正受能為人解说;能令受者有威仪恭敬,有说法者能如法教;无斗諍相言,在阿练若处,爱敬阿练若处;是名五法。正法不灭不亡不没。」 又在[十诵律](卷49) 记载:「更有五法,正法不灭不亡不没。有比丘,随法教,不随非法教;随忍,不随不忍;敬上座,有威仪;上座能以法教,说法时不愁恼,令后眾生得受学修多罗,毘尼,阿毘曇;上座命终已后,比丘不放逸习善法;是名五法,正法不灭不亡不没。」 作为僧众,我们不应自以为是的讲解佛法,偏离正道,乖离佛教,我们当此年代,更应引经据典,依循原来的佛教,尽力解释好佛法,把正确的佛法传给信众,这才是我们应战战兢兢维持的。现在许多的僧人不敬上座,女众不行八敬法,自以为是,不知所得的出家戒就是从八敬法来的,真是糟透了。

正法的隐没---2

正法的隐没---2 人天的灾难 在[南传大藏经]的[相应部16.13]中佛陀提到正法消失的五个原因∶ 1.不敬佛陀。 2.不敬法。 3.不敬僧伽。 4.不敬修道。 5.不敬修习禅定。 在[增支部]1.10 提到:“诸比丘!那些比丘众非法言法,他们的行为是众人的损失,众人的苦难,众人的失落,众人的伤害,人天的灾难。就因为如此,如此重大缺德之事,造成正法的隐没。“ “诸比丘!那些比丘众非律言律,他们的行为是众人的损失,众人的苦难,众人的失落,众人的伤害,人天的灾难。就因为如此,如此重大缺德之事,造成正法的隐没。” “诸比丘!那些比丘众非如来所说言如来所说,他们的行为是众人的损失,众人的苦难,众人的失落,众人的伤害,人天的灾难。就因为如此,如此重大缺德之事,造成正法的隐没。” “诸比丘!那些比丘众非如来所教的修行言如来所教的修行,他们的行为是众人的损失,众人的苦难,众人的失落,众人的伤害,人天的灾难。就因为如此,如此重大缺德之事,造成正法的隐没。 “诸比丘!那些比丘众非如来所传戒言如来所传戒,他们的行为是众人的损失,众人的苦难,众人的失落,众人的伤害,人天的灾难。就因为如此,如此重大缺德之事,造成正法的隐没。” 在[相应部20.7]中佛陀提到正法消失的原因是∶「於未来,如来所说之法,甚深,微妙,超越世间,空无我义;於此众人不听,不恭听,不解,不诵,不修习。 然诸弟子所著诗文,繁文杂句,与修道无关;於此众人愿听,愿恭听,愿解,愿诵,愿修习。 诸比丘!如此如来所说之法,甚深,微妙,超越世间,空无我义;将消失於世间。 因此,诸比丘!你们应如此修习,於如来所说之法,甚深,微妙,超越世间,空无我义;於此愿听,愿恭听,愿解,愿诵,愿修习。」 现在传统的佛教国家正在受到严厉的考验,不止是统治者不护持佛教,反而判布毁灭佛教的条例,泰国已规定佛教为非国教,缅甸军人政府压迫僧团,锡兰的淡米尔虎分离者毁寺杀僧都是例子。而僧伽众的行为也加快佛教毁灭的步伐,为何呢?僧人参政,批评政治,搞生意,敛财致富将佛教企业化,不守持禁戒,不务实修行,致力进行世间法的活动:比如搞救济,搞医疗,搞环保,敛财建寺却不让别地的僧人挂单,纵容信徒排斥其他的佛教徒,拥徒贡高自重,教导非佛所教之法,传授非佛所传之律。为何如此呢?这是因为邪见炽然,不正思惟,自以为是的缘故。而信徒们更是盲无所从,只是一昧追随大众,人云亦云,不...

正法的隐没---1

正法的隐没---1 法增比丘Bhikkhu Dhammavaro 像法出生于世间 在[杂阿含906经]里记载∶ ”佛言∶如是,迦叶!命浊,烦恼浊,劫浊,众生浊,见浊。众生善法退减故,大师为诸声闻多制禁戒,少乐习学。迦叶!譬如劫欲坏时,真宝未灭,有诸相似伪宝 出于世间,伪宝出已,真宝则没。如是,迦叶!如来正法欲灭之时,有相似像法生。相似像法出世间已,正法则灭。譬如大海中,船载多珍宝,则顿沉没。如来正法则不如是渐渐消灭,如来正法不为地界所坏,不为水,火,风界所坏。乃至恶众生出世,乐行诸恶,欲行诸恶,成就诸恶。非法言法,法言非法,非律言律,律言非 律。以相似法,句味炽然。如来正法于此则没。 迦叶!有五因缘能令如来正法沉没。 何等为五? 1.若比丘于大师所,不敬; 2.不重; 3.不下意供养; 4.于大师所,不敬不重,不下意供养已,然复依猗而住; 5.若法,若学,若随顺教,若诸梵行,大师所称叹者,不敬不重,不下意供养,而依止住。 是名∶迦叶!五因缘故,如来正法于此沉没。“ [增支部]7.56 指出:“当如来已解脱系缚, 1.比丘,比丘尼,居士男,居士女,于大师(佛陀)所,不敬,不重; 2.于法而不敬,不重;于僧伽而不敬,不重; 3.于戒律而不敬,不重; 4.于禅定而不敬,不重; 5.于收敛心志而不敬,不重; 6.于供养而不敬,不重; 7.于生活而不敬,不重。 这是原因,这是理由, 当如来已解脱系缚,正法不久住” (同[相应部]16.13) 正法的特徵是宣示四圣谛,八正道,十二缘起,三十七菩提分的真理,如何修行,如何断除烦恼,步向解脱涅盘的次第,虽然枯躁,没有什么滋味,没有特别吸引人的地方,也正因为如此,除非你具足正见与足够的波罗蜜,你是不会发现这就是正法。

观照想的生灭---6

观照想的生灭---6 防碍开悟的原因 佛陀解释一切现象,一切依著因缘而生起者,不论它会留在世上多久的时间,最终还是要消失的。因此凡是会变迁的现象,都不具有永远存在的能力。我们身心的现象,色受想行识五蕴,也是不停在生灭的。身体长大,衰老,死去,这是不可怀疑的事实,受想行识蕴也是不停在生灭的,现在的坏灭了,就成为过去,而未來的,就進入现在。身心只是一组不停地在生灭的物理与心理现象。这些现象的无常、苦、无我的三种特性在佛法上叫做三法印。但是我们常被身心现象的连续性所迷惑,不能觉察到身心现象的生灭,不过因为这个过程发生得太快,以致我们无法体会到心理与身体状态的生起与消灭,因此我们误以为心理与身体的状态是不变的,连续的。 是什么障碍住我们的心念去认识苦呢?这是因为我们没有去注意身体姿势的变化,若是我们冷静的去观察身体,我们将会察觉身体里的地水火风的变化,变化就是苦。我们也没有冷静的去观察心理状态的变化,心态的生灭快得我们误以为它是恒常的。这些身心变化的苦是不停地在压迫我们,但我们没有体会到这个事实,错误的见解立即生起,因此我们才会以为这身体,生命、心理状态是美好的,会带来快乐的,我们对快乐的境界的贪求立即随之生起,而去造业,轮回再给我们带来更多的苦。 是什么原因障碍我们无法证取无我呢?我们的身体与心理状态是一个紧密结合的综合体,因为不能观察它们的无常,我们常误以为身体与心理状态是一个完整的个体,而对五蕴(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)生起是美好的观念,五蕴的生灭非常的迅速,因此佛陀才教导我们有次第的去观照五蕴,经过长期的观照,我们才能体会五蕴的无常,苦和无我。 在[相应部]2.2佛陀说:「爱灭则取灭,取灭则有灭,有灭则生灭,生灭则老、死、愁、悲、苦、忧、恼灭。如此灭了整堆苦。」当我们不再对六境生爱,就不会去执取,无执取就不造业,没有业就不会轮回,生、老、病、死、愁、悲、苦、忧、恼就灭了。 法增比丘,澳洲佛宝寺5/9/2008 修定于台北4/11/2008 愿众生安乐! 欢迎翻印,请先联络作者。请勿删改。 dhammavaro@hotmail.com http://buddhism.sampasite.com 佛教之法 http://groups.google.com/group/learning-buddhism 学习佛法 http://ti-sarana.blogspot.com ...

观照想的生灭---5

善巧于观照想 如何有效的断除心里的众多的想呢?我们必须学习在日常生活中觉察它,要是无法觉察想念的话,我们就无从去认知它,分辨想念的善与恶,舍弃恶的想,进行善的想。 佛陀在[大念处经]里开示说:「眼触于世间为可爱、可喜者,此爱即于此处舍弃、于此处止灭。耳触于世间为可爱、可喜者,此爱即于此处舍弃、于此处止灭。鼻触于世间为可爱、可喜者,此爱即于此处舍弃、于此处止灭。舌触于世间为可爱、可喜者,此爱即于此处舍弃、于此处止灭。身触于世间为可爱、可喜者,此爱即于此处舍弃、于此处止灭。意触于世间为可爱、可喜者,此爱即于此处舍弃、于此处止灭。 眼触所生之受于世间为可爱、可喜者,此爱即于此处舍弃、于此处止灭。耳触所生之受于世间为可爱、可喜者,此爱即于此处舍弃、于此处止灭。鼻触所生之受于世间为可爱、可喜者,此爱即于此处舍弃、于此处止灭。舌触所生之受于世间为可爱、可喜者,此爱即于此处舍弃、于此处止灭。身触所生之受于世间为可爱、可喜者,此爱即于此处舍弃、于此处止灭。意触所生之受于世间为可爱、可喜者,此爱即于此处舍弃、于此处止灭。 色想于世间为可爱、可喜者,此爱即于此处舍弃、于此处止灭。声想于世间为可爱、可喜者,此爱即于此处舍弃、于此处止灭。香想于世间为可爱、可喜者,此爱即于此处舍弃、于此处止灭。味想于世间为可爱、可喜者,此爱即于此处舍弃、于此处止灭。触想于世间为可爱、可喜者,此爱即于此处舍弃、于此处止灭。法想于世间为可爱、可喜者,此爱即于此处舍弃、于此处止灭。」 什么地方生起爱,就在当地把爱舍弃,这实在是很难做得到的事,凡夫多世积习久远,难分难舍,谈何容易。正是如此,圣人才是宝,他们作得到人人所作不到的,他们才能达到涅盘。 在[杂阿含282经]中,佛在迦微伽罗牟真邻陀林中,谈到修习诸根在接触到境时应采取的态度; 「佛告阿难,谛听!善思!当为汝说﹕ (1)缘眼、色、生眼识,见可意(喜爱)色,欲修如来厌离正念正智。 (2)眼、色缘、生眼识,不可意(不喜爱)故,修如来不厌离(不讨厌)正念正智。 (3)眼、色缘、生眼识,可意不可意,欲修如来厌离不厌离正念正智。 (4)眼、色缘、生眼识,不可意可意,欲修如来不厌离厌离正念正智。 (5)眼、色缘、生眼识,可意、不可意、可不可意(不是喜爱的或不喜爱的),欲修如来厌、不厌、俱离舍(都舍弃) 心住正念正智。 如是阿难,若有于此五句,心善调伏,善关闭,善守护,善...

观照想的生灭---4

精进观照想 观照的巴利文是毘婆舍那(vipassana),它是唯一能引导修行者灭苦的修法。观照时我们无时无刻,任何方所都是以[大念处经]中的四念处(身、受、心、法)为所缘。观照的所缘是我们当下的身心,如果我们观照身心以外的事物,就不能获得智慧。观照的目的是要断除我们六根对六尘所起的烦恼,断除想,断除我们的四种颠倒之想,因此我们的修行必须在当下观照六根,因為烦恼是由此而生的。我们要知道观照即是为了灭除苦,所以我们必须掌握好观照。 任何思想或心念出现时,我们必须觉知。若在想,觉知是‘想’。若在思惟,觉知是‘思惟’。若在计划,觉知是‘计划’。若在‘检讨’,觉知是‘检讨’。其他的心态如:若感到快乐,觉知是‘快乐’。若感到苦恼,觉知是‘苦恼’。若感到沮丧,觉知是‘沮丧’。若感到失望,觉知是‘失望’。总之,必须注意所有这些心识的活动,这在佛法上叫做‘心念处’,或‘心心观念处’。 在观照时,名称并不重要。重要的是‘觉知’。维持著觉知鼻尖的呼吸,从呼吸的开始到结束,就像你用眼睛一直注视著它。用我们自己的‘意识’与‘呼吸’合一的方式,来注意呼吸。呼吸和意识是一致的。这样子就能慢慢的培养好定力。为观照作好准备的工作。 观照是一种了知身心是无常、苦、无我的智慧(pañña)。其他的智慧是无法了知三法印的,只有观照所得的智慧才能了知三法印。 [清净道论]说蕴品里说:「见想、行为无我者,则善知意思食,能于无我中而舍断我的颠倒,超越于见流,解除见的轭,从见漏而成无漏,破除以此为真实住着的身系,不取于我语取。」善于修习的行者能在念念之中,见到想的因缘生,以及因缘灭的真相,若是因缘生灭的就是无我。就能舍断执著于我的颠倒,超越于见流,灭除见漏而成无漏。 在[相应部.正勤1经]的正勤相应里佛陀说:「如是比丘,对四正勤予修习,对四正勤予多修习者,则趣向涅盘,倾向涅盘,临入涅盘。」在同经里佛陀说:「诸比丘!于此有比丘,为对未生之恶不善法不令生,起志欲,精进,发勤,策心而持。为对已生之恶不善法必当断,起志欲,精进,发勤,策心而持。为对未生之善法令生,起志欲,精进,发勤,策心而持。为对已生之善法令住,不忘失,倍修习,广修习,令圆满,起志欲,精进,发勤,策心而持。」这是心里起欲想,它不是对欲乐起欲想,而是欲得四正勤的思念;重新起欲想,加强前生之欲得四正勤的思念,欲作,欲它生起,欲它显出,欲它生起后能超越,欲得成...

观照想的生灭---3

如何断除想呢? 佛陀在[济历曼南达经Girimananda Sutta]([增支部10.60])里说:「阿难!如何观修舍弃想呢?于此,阿难!比丘不容一毫欲念生起于心,但求放下,排除,竭止,断灭它。他不容一毫嗔念生起于心,但求放下,排除,竭止,断灭它。他不容一毫害念生起于心,但求放下,排除,竭止,断灭它。他不容任何时候之恶念,不利之念生起于心,但求放下,排除,竭止,断灭它。 阿难!如是观修舍弃。阿难!如何观修远离想呢?于此,阿难!比丘前往林中,树下,闲房空地,如是观修:此是寂静,此是殊胜,即是寂止诸行法,放下一切执取,灭绝贪爱,无执,涅盘。阿难!如是观修远离。 阿难!如何观修灭想呢?于此,阿难!比丘前往林中,树下,闲房空地,如是观修:此是寂静,此是殊胜,即是寂止诸行法,放下一切执取,灭绝贪爱,灭尽,涅盘。阿难!如是观修灭。 阿难!如何观修对世间的厌倦想呢?于此,阿难!比丘舍弃对这世间的执著,舍弃我慢,邪信念,以及对这世间的潜在烦恼,不执取它们,放下,不参与。阿难!如是观修对世间的厌倦。 阿难!如何观修诸行无常想呢?于此,阿难!比丘对诸行生忧患,羞辱,厌恶心。阿难!如是观修诸行无常。」 我们必须学会善巧观照‘想’,在[杂阿含42经]里佛陀说:「云何想如实知?谓六想:眼触生想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触生想。是名为想。如是想如实知。云何想集如实知?触集是想集。如是想集如实知。云何想灭如实知?触灭是想灭。如是想灭如实知。云何想灭道迹如实知?谓八圣道:正见、乃至正定。是名想灭道迹。如是想灭道迹如实知。云何想味如实知?想因缘生喜乐。是名想味。如是想味如实知。云何想患如实知?若想无常、苦、变易法。是名想患。如是想患如实知。云何想离如实知?若于想调伏欲贪、断欲贪、越欲贪。是名想离。如是想离如实知。」 前面已经解释过想,想的生(集),想的灭。想的味(作用)即是我们的心会因缘生喜乐,看到喜欢的,爱的,会想个不停,就像恋人思念所爱的人似的。想的过患也就是想的缺点,它是无常、苦、变易之法,我们被想所引导而不停的造业。如何是远离想呢?那要修八支圣道才能离弃它,调伏欲贪、断欲贪、越欲贪。 我们从早到晚所做的事,无不跟欲念有关,但这欲念却是无常的,我们要花上许许多多的时间、金钱、与精力去得到它。我们内心中的欲火却在烧个不停,日以继夜,常常疯狂地在攫取外界的事物。是故佛说:「缘‘爱’有‘取’,缘‘取’有...

观照想的生灭---2

想的作用 我们的心念念生灭,它的生灭实在是太快了,‘想’在阿毗达摩论里是一种心所(名法cetasika), 心所是与心同生同灭,与心缘取同一目标,并且有同一依处。受、想、行都是心所。 在[增支部IV.189經]里佛陀说::「比丘 ! 此世间为 ‘ 想 ’ 所引导,此世间为‘想 ’所牽。‘想 ’ 生之后,此世间為‘想 ’所支配而行。」由此可见‘想’的严重性,这世间的一切都被“想 " 所支配控制着。这想带来各种各样的见解,所以人间才会议论纷纷,各持所见,这即是‘见漏’,它是四漏之一。 ‘想’ 的生是在六根遇到六境时生起(眼触色相,耳触声响,鼻触香,舌触味,身触触觉,意触法),在十二缘起里它是‘六入缘触,触缘受,受缘爱’,‘爱’是一种想。在[杂阿含42经]里佛陀说:「云何想如实知?谓六想:眼触生想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触生想。是名为想。」‘想’的坏灭是当境消失时或转去新的境时,旧的想就坏灭。在[杂阿含42经]里佛陀说:「触灭是想灭。如是想灭如实知。」故知想蕴是无常。它是因缘生,故因缘灭。当阿罗汉入涅盘时五蕴灭尽,这就是因缘灭。观照‘想’的剎那灭可以观心里的各种想念的过去为例。

观照想的生灭---1

观照想的生灭---1 法增比丘,澳洲佛宝寺 我们若只是浅显的观察,我们应该可以得到一个结论,那即是身体是我,心也是我。若观察的更深一点,除了确定色体是我之外,还有我的感受、想念、造作、和意识活动。佛陀将它们归纳为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。 若是不同意,我们可以继续观察下去,看看除了五蕴,能再找到什么?因为佛法是要靠自己来探究,自己思考,自己行道,自己证果的;没人会替我们做,也没有神或佛菩萨会替我们做的。 在佛法上,佛陀说五蕴都无我,但在同意之前,我们先得对五蕴有正确的认识,因为篇幅所限,这里我只是对‘想’进行讨论。 想的重要性 想(saññā)是五蕴之一,它有着极重要的作用。我们的六个根门由于触而生想,想是识别的作用,由想而生思。想的特相是体会目标的质量,作用是对它作个印记,那么将来再体会同一目标时知道它是同类的目标,现起是通过以前已领会过的特征来分析目标,近因是所出现的目标。一切的想念都是想蕴,它有善、不善、及无记三种。想与识是相应的。与善识相应的想是善,与不善识相应的想为不善,与无记识相应的想为无记,没有一识是不与想相应的,故识的区别即是想的区别。想与识虽同,但是就相来看,一切想有想念的特相。有再起想念之缘的相如木匠想起木料,这是想的作用。有依以往所起的相,如盲人想起象,这是想的现起,有以现前之境为近因,如小鹿见草人而起“人想”,这是想的近因。想是十三心所之一,其余的有触、受、思、三摩地、命、作意、寻、伺、胜解、精进、喜、欲。对想的执取是想取蕴。佛经通常把身心的現象分為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五蕴。在阿毘达摩(Abhidhamma)中通常用色法、心法及心所法三种來把它们分类。色法属於色蕴,心法属於识蕴,心所法則包括受、想、行三蕴。想也即是意思食(manosancetanahara),意为对境,尘的思想爱取等的造作。它是四食之一。 在修行上,因想所起之邪见有十四无记:世间常,世间无常,世间常无常,世间非常非无常,世间有边,世间无边,世间有边无边,世间非有边非无边,是命是身,命异身异,如来有后死,如来无后死,如来有无后死,如来非有非无后死。因想所起之邪见也有六十二邪见。它们有:十八种本劫本见---常论四,亦常亦无常论四,边无边论四,种种论四,无因而有论二。四十四种末劫末见---有想论十六,无想论八,非有想非无想论八,断灭论七,现在泥洹论五。([梵网经Brahmajala Sut...